原标题:秦可卿带宝玉睡到自己床上,为啥吩咐丫鬟好生看猫儿狗儿打架?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这一场大梦是在宁国府少奶奶秦可卿的床上做的,按辈分秦氏是贾宝玉的侄媳妇,所以贾宝玉的这个动作显得很是突兀,也就是宝玉本来就是在内帷里养大,和姐姐妹妹丫头们混在一处惯了,读者往往不太去细想这个细节,其实,哪怕是比宝玉还小的贾环、贾琮、贾兰等,如果发生这样的事儿,都会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这个事是这样发生的:
因为宁国府梅花盛开,贾母带着贾府众女眷赏花吃酒,午饭后,宝玉困倦要午睡,秦可卿就说了:我们这里有专门为宝叔收拾下的屋子,交给我就是了。然后就领着众嬷嬷丫鬟们簇拥着宝玉到一处院落的上房,一进屋子,一幅劝人勤奋苦读的《燃藜图》和“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对联倒了宝玉的胃口了,死活不愿在这里呆,于是,秦氏就说不行就去我的卧室吧。一个嬷嬷就说了:“哪里有个叔叔往侄儿房里睡觉的理?”叔叔睡侄儿屋里本来没什么,可是睡已娶了亲的侄儿屋里就有问题了,这是睡在了侄儿媳妇的床上,的确十分的不雅。秦可卿一听笑了:“嗳呦呦,不怕他恼,他能多大呢,就忌讳这些个!上月你没见我那个兄弟来了,虽然与宝叔同年,两个人若站在一处,只怕那个还高些呢。”说着将宝玉等一行人领到了自己的卧室。
秦可卿将叔叔辈的宝玉领进自己的卧室午睡,她有两条理由,一是她认为宝玉是个小孩子,根本不需要忌讳这个;二是宝玉和自己的弟弟秦钟年龄一样大,而且弟弟貌似比宝玉还高些,完全是和自己的弟弟等同视之。这两条没有一条能站得住脚,古人男女七岁不同席,宝玉如果是秦氏的晚辈还好说,平辈那是小叔子,当然需要忌讳,问题宝玉是秦氏的叔叔辈,这就必须要忌讳了,宝玉这个时候大约十一二岁,绝对不能算是一个小孩子了,要知道贾蓉这时也不过十六七岁,比宝玉也就大个四五岁的样子。再说自己弟弟怎么样,不可类比宝玉,娘家和婆家根本不是一回事,也差着辈儿呢!
曹雪芹为啥非得这么写呢?屏山以为用意至少有三:
一、秦可卿是一个有魄力和决断力的女性,温柔平和的外表下是强大的内心,在宝玉拒绝了在上房午睡后,我们可以设想,一般的晚辈女眷大概率会束手无策,也根本不敢想将自己的卧室贡献出来。可是到秦可卿这里,将无理说的这么合理自然,无可反驳,证明秦可卿是一个可以打破常规而又显得那么有道理的人。这样一个极小的事儿表现了秦氏的变通和处事能力。
二、隐写秦可卿看不上丈夫贾蓉,在她的心里,在宁国府能称得上男人的是公公贾珍。
前文分析了,贾蓉也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既然十一二岁的宝玉在秦可卿眼里是个孩子,丈夫贾蓉也不过是一个大男孩而已。这是秦可卿和公公贾珍维持孽情的重要心理因素。
三、暗写秦可卿是一个淫荡的女人。
秦可卿的两个说辞看上去十分有理,实则经不起推敲,其实作者也暗示了秦可卿在男女问题上的不检点,她压根就不考虑什么伦理问题,我们看曹雪芹在写她安排宝玉睡下和出来后的几句描写,相当的轻佻和有着丝丝缕缕的暧昧:(秦氏)亲自展开西子浣过的纱衾,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一股香艳的气息迎面扑来,后面一句更关键,秦氏吩咐小丫鬟:好生在廊檐下看着猫儿狗儿打架。猫儿狗儿打架,往往是在特定的时期,就是发情的时候。所以,秦氏无论是动作还是言语心里,无一不在反应她的轻佻,只不过作者写的隐晦罢了。
屏山多次写过秦可卿,我们读《红楼梦》文本,无论是能力、容貌、为人,感觉她几乎是一个完美的人,可是,她的致命伤就是一个“淫”字,秦可卿之淫,到底是人物本性如此,还是为贾珍贾蓉裹挟,因为小说第十三回被曹雪芹删去了五六页的内容,我们永远也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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