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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能把“网络诗选”告上法庭

原标题:没有谁能把“网络诗选”告上法庭

有人说,“如果把网络诗选告上法庭” . . . . . . 告诉大家,这个“如果”不存立,也不存在。

“网络诗选”是郑正西于2010年创办的一家网络诗歌自媒体。十多年来,坚持传播民间好诗,为民间诗人代言,捍卫诗歌尊严,与诗坛乱象和以诗谋私的权贵作无情斗争;政治方向正确,价值观清白、高尚,可称今日诗坛一块净土。十年后的今天,“网络诗选”不但拥有了遍布全国众多的常年读者和庞大的粉丝群体,自媒体平台从单一的博客发展到了公众号、今日头条,以及搜狐、天涯、知乎等多家发播窗口。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具有优秀传统的中国诗歌今日现状惨不忍睹,在广大群众诗人怨声载道,又敢怒不敢言,且投诉无门的情況下,“网络诗选”显然放大了自媒体功能,客观上成为广大“穷”诗人的集中发声窗口。

“网络诗选”也因此成为了某些人的眼中钉,成为了某些利益圈子的肉中刺,成为了让某些权力者坐立不安的“本拉登”,成为了某些不要脸的诗官情妇脱裤子的“摄像头”。从这个意义讲,确实有人想连根除掉“网络诗选”。从李少君向腾讯投诉“网络诗选”公众号郑正西某些文章“侵权”的投诉请求可以看出,他不只是要求删除某些文章,还要求腾讯封杀“网络诗选”公众号。无独有偶,“人造假星”施施然是目不转睛盯着“网络诗选”公众号,她前不久先后两次投诉郑正西“网络诗选”公众号六篇揭丑文章,在投诉书上写道,腾讯公众号不能成为“传声筒”。同样是要求封杀“网络诗选”公众号。(她的投诉已被驳回)

当然,在写作大量的诗坛反腐文章中,谁也难以保证万无一失。如果“一失”触及了法律,把这“一失”告上法庭,理所当然。但不能因为个别文章中的“一失”,而否定全部,而把整个“网络诗选”告上法庭,从而封杀整个“网络诗选”。这是办不到的,也无法律依据。针对某篇文章告上法庭,和把整个“网络诗选”告上法庭,不要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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