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郑在欢:人生得不得意都须尽欢
“依我之见,郑在欢的小说应该成为这个时代最畅销的故事,残忍、沉痛,却又极其有趣。当然,如果不畅销,又似乎更加吻合上述。这不是悖谬,亦非硬币的两面,而是这个世界的幽默感再次发挥了作用。”南京的先锋小说家曹寇四年前曾如是评议郑在欢的《驻马店伤心故事集》。
这部小说集并没有成为这个时代最畅销的故事。不过,郑在欢并没有因此而悲伤。
郑在欢不喜欢悲伤。
“不欢不散”,郑在欢社交软件上现在的签名,曾经的签名则是把李白的一句诗篡改了后的“人生得不得意都须尽欢”。他的本名则一直是“欢欢”没变。他喜欢他名字中的“欢”字。
“并不是说我每天过得多快乐,或者要强行过得多快乐,我只是喜欢喜剧的方式。”郑在欢说。
撰文/本报记者刘建勇
“年轻人喜欢啥,我就喜欢啥”
采访完的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这个时段,是郑在欢刚刚吃完早餐的时段,他把他上传到网易音乐的两首歌的网络链接发了过来,说他昨晚忘了发我了。我们在采访的时候,有聊到他的“音乐人”的身份,这个身份,出现在他的短篇集《驻马店伤心故事集》的作者介绍中。
“这其实是我出书的时候,厚颜无耻地写进去的。”郑在欢一边这么坦陈,一边介绍说他在专心写作的那三年也在学乐器和学英语,自写、自弹自唱了不少歌。在听到我表扬他说“爱好还挺多的”后,他有些不大好意思地笑了,说:“其实就是一个年轻人的爱好,年轻人喜欢啥,我就喜欢啥。”
我并不知道他的“音乐人”的身份,仅仅只是爱好,对他了解不多的我,还曾在网上以“郑在欢”和“乐队”为关键词搜索过,结果,没搜到任何他和乐队相关联的消息。
“我是想组一个乐队的,可是我没有这方面认识的人。组乐队的大多数是大家从小一起有能力学乐器是吧,一起学,一起玩。我学乐器是自己学、自己玩,当然,我也有交学费去找老师学,也认识一些当时学乐器的。但是,和他们不大聊得来。”
郑在欢坦陈他的歌“挺粗糙的”,采访结束前,他说只要我受得了就发我几首歌。当晚,他没有给我发。第二天上午,他想起来了,唰唰给我发来两个链接。这是两首歌,第一首是《劝二胖金盆洗手》,第二首是《我们比钞票还软》。第一首上传的时间是2014年9月,专辑名字是《须尽欢》,第二首上传时间是今年的6月9日,也即我采访他的前一天,还新鲜得直冒热气。
怀着看他的音乐还能粗糙到哪个地步的想法,我从头到尾听完了他的这两首歌。听完,我就知道在网易音乐上叫“欢啊”的这个歌手,他的音乐方面的才华完全被他的写作给耽误了。时隔了接近7年整的两首歌,伴奏的吉他没有进步,他的破嗓子也还粗糙得依旧。
且慢,他的歌那么粗糙,我为什么听完一遍还听了第二遍,且在他干嚎时有些被打动呢?有必要把他的歌词搬上来一些
——
“大胖二胖除了投(偷)你们还能干点啥/大胖二胖你们的爱情还要不要/大胖二胖,快点金盆洗手吧!”歌名中的“二胖”原来是两个人,大胖和二胖,他们是两个乡下到城里的小偷。歌手“欢啊”劝大胖和二胖别再用投(偷)来的iPhone拍照了,也别再去公交车站了,最后还很鸡汤地说“投(偷)再多的东西也投(偷)不来尊严/投(偷)再多的东西也投(偷)不来童年”,等等。
我就是在他苦口婆心地唱“投(偷)再多的东西也投(偷)不来童年”时,被触动的,他唱的是两个没有童年的曾经的留守儿童,而也曾是留守儿童的他,也不曾有过童年。2014年,写这首歌时候的歌手“欢啊”,正计划凭他的写作“横空出世”,他已经走上了和他的发小们不一样的路子,但他还是经常把目光投向了他们,把他们写入歌,把他们写入小说。不同的是,写入小说的他们,因为郑在欢文字上的喜剧天赋,他们制造出来的各种伤心故事会把读者笑出泪;歌里的他们,虽然也演绎出了可歌可泣的故事,却因为歌手的粗糙,而不被人知。
曾经的辍学少年用写作逗笑了很多人
现在身兼了作家、音乐人、编剧、诗人等多重身份的郑在欢,1990年出生在驻马店的一个偏僻乡村。他很感谢他的父亲给他取名叫欢欢,他很喜欢这个名字,虽然他的童年并不欢乐。
郑在欢的母亲,生出他没几个月就去世了;他的父亲,长年在广州的一些天桥上做些小生意讨生活;他的继母则极具暴力倾向;郑在欢是他奶奶带大的。在郑在欢印象中,碍于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环境,奶奶没有追求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甚至,“连追求生活中丁点欢愉的欲望都没有了,只是习惯性把家人的快乐当成自己的快乐”,但,那时,他的家人并没有多少快乐。
郑在欢出生和成长的上世纪90年代,他在驻马店的老家正磕磕绊绊地跟随着整个中国向前发展着,他的很多长辈,泥脚未干便或南下或北上去城里讨生活,他们被巨大的城乡差距撕裂着,在谋生的城里和老家制造了无数故事。从小,郑在欢就耳闻目睹着这些故事长大,而他自己,有时也难免成为故事中的一部分。
“我在农村长大,熟人社会,每个人都认识,后来我开始写小说,他们毫无疑问成为我最直接的素材。”写《驻马店伤心故事集》时,郑在欢沿着真实的脉络处理着记忆中俯首可拾的素材,不去提炼主题,也不做评判,“就像是画家的人物素描,不加任何色彩,我只是单纯想检验一下自己的记忆,检验一下我认识的这些人,他们在我心中的样子”。
尽管他记忆中的熟人,在他的童年和少年生活中,不断上演着充满爱恨情仇乃至杀伐决断的家长里短,但他们出现在郑在欢笔下时,无论身处多么悲的悲剧,却一个个都好像自带喜剧光环。
郑在欢性格和文字中的喜剧元素,他曾追根溯源,追到了他十几岁时看过的某电视台一个节目的宣传语“快乐生活每一天”,快乐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那时候,他觉得电视里说的都是真理,因而,当时其实并不快乐的他把这个宣传语当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信条”。6月11日,在回答我的补充采访时,他重新对他性格中的喜剧元素有了溯源,这一次,他纠正说他的喜剧元素是他的本性使然,“我一直是个爱搞笑的人,向来以逗笑别人为己任”。
还好,早早辍学的他并没有忘记他的使命,在工厂打工和帮人送货之余开始了他的写作,并让他的写作成功逗笑了很多人,虽然,很多人在瞬间的会心一笑后,有了更长时间的让人笑不起来的思考。
对话
“就你勺道得很”
潇湘晨报:《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中有个捡粪的“八摊”的故事。捡粪这种劳动,基本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了,很好奇,90后的你怎么会写到这个,而且,写得那么生动?
郑在欢:嘿嘿,你们那里的经济比我老家发展得早。我很小的时候见过我爷爷捡粪。经济环境决定了一个人的成长。我小时候,我们那边还处在一个很“原始”的状态。例如,有货郎挑着货担去卖针线。我老家在我七八岁的时候,也就是1997、1998年的时候才来电。我经历的巨变,跨度挺大的。记忆中,到2003年“非典”以后,有手机、有网吧,我们那里才和世界接上轨了。
潇湘晨报:智能手机对你的改变挺大的,据说,你最初是在智能手机上开始写作的。你最早接触文学也是在智能手机上吗?
郑在欢:我用智能手机的时候,我已经离开家乡了。我第一部智能手机是2009年在北京买的。
我接触文学——那时候我接触的,也不能说是文学,我小时候,我爸卖盗版书,从《十万个为什么》到武侠小说到地摊读物,都有,反而是所谓的名著比较少。我最早写东西,写的也是武侠,那是2005年或者2006年,我十五六岁,我和同伴们一起看武侠,我看了就写。
潇湘晨报:那时是模仿吗?
郑在欢:不不,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从不模仿。我写东西肯定要和别人不一样才会写。我不满意我看到的,我才写:或者,我看到好的,我会说我可以写个不一样的。这是一种自信和自大——我从小就爱看书,小时候看书没想到要写作,那时要学习,没时间,我是争取时间看书的,课间看,晚上被窝里看,当我有时间或者说有能力开始自己写的时候,就已经积攒了对书的认识、对故事的认识。我16岁开始写武侠的时候,也同时写一个自传体,写我上中学的事,那时看了韩寒他们写的校园。当时我有点愤慨:这帮人有什么可悲伤的呢?动不动就流泪啊、痛苦啊,我的校园经历才是让人悲伤都悲伤不起来的那种感觉——我们都是留守儿童,没人管,孩子们之间互相不尊重,包括和父辈紧张的关系啊等等,有些残忍的东西。我就想写出来让大家知道。
当然,在我16岁的时候,我觉得韩寒他们写的东西很美、很有文采。我想我要有文采把我看到的事、我经历的事写出来肯定会巨火。当时是这种天真的想法。现在看来,当时我写的东西特别幼稚、特别想当然,但是我也特别珍视:咦,我怎么会这么写。不过,这个属于私人的东西了,我不会把它拿出来。
潇湘晨报:你打工之余开始写作的时候,你周边的朋友怎么看待你和你的写作?
郑在欢:我那时只给他们看我写的武侠。我的武侠喜欢写搞笑的情节。那时武侠中搞笑的情节很少。他们看了后哈哈一笑说“欢欢,你是怎么想的?”他们没觉得我是在写作,而是闲得无聊给他们写的段子。后来买了智能手机写小说,是参加网络上的征文比赛。那时住在老板家里。男生住一屋,女生住一屋。男生就我和老板的儿子,站柜台的女生住一屋。我们的背景都是一样的,都是辍学出来打工的。他们知道我写征文后,说“欢欢,你还写东西呢。”他们的意思是“欢欢又在玩”,他们当我是在玩。
潇湘晨报:在《驻马店伤心故事集》的后记中,你说你喜欢用喜剧的方式写下那些基本都很难过的故事。你是怎样找到这个方式的?
郑在欢:应该不能说是找到,更接近于本性使然,我一直是个爱搞笑的人,向来以逗笑别人为己任。从记事起我奶奶的一句责怪就一直伴随着我,“就你勺道得很”,“勺道”在方言里是话多的意思,也就是说我从小就是以一个话痨的形象出现的。一个小孩能有什么正经话,大概率是“彩话”——这也是一个方言,这个含义比较复杂,差不多就是没什么实际内容但是自以为很精彩的话。这种话说者当然是觉得精彩才说,但是听者要是不这么认为就是一个灾难。所以我奶奶对我这种对什么事都要插上一嘴还得意洋洋的毛病很是担忧,常用另一句话来对我谆谆教导,“会说的想着说,不会说的抢着说”。像所有小孩一样,对大人的话我选择不听,所以这个毛病一直没改且愈加精进。
潇湘晨报:喜剧方式对你的人生有着怎样的影响?它延续到了你最新的创作中吗?
郑在欢:在坚持说“彩话”的实践中,说者很快就会发现损人更容易博取快感与认同。
反观处于喜剧初级阶段的我呢,虽然粗略掌握了损的手段,但并没有洞悉其奥妙,所以我肯定是伤害过人的,比如给人取外号,编排别人的糗事之类。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我肯定讨厌至极。这种反思发生在我也被人取外号并且无能为力的时候,相对的,在那时候,我的话也少了。于是又回到了我奶奶的那句箴言,“会说的想着说,不会说的抢着说”。创作就是想着说的过程,想着说给“说”赋予了策略,就算仅仅是想说一句“彩话”,但有了策略,也就有的放矢了。
潇湘晨报:在你的诗《我哭泣》中看到的“常常想嚎啕大哭一场”的你,和《驻马店伤心故事集》中看到的用喜剧方式写故事的你,是一块硬币的两面?写作对你来说,是不是一场情绪上的纾解或者爆发?
郑在欢:可以这么说,但肯定不是只有一枚硬币,应该是一抽屉硬币。人有太多面了,有的面转瞬即逝,这也是通过写作去接近“人”的乐趣之一,就像“常常想,嚎啕大哭一场”这一句——对,这里有个逗号,是个很重要的逗号,逗号表示“常常想”和“嚎啕大哭一场”之间的关系是转瞬即逝的,而不是连在一起的。
情绪的纾解或爆发对于写作来说,是一种功能,而不是目的。写作中当然会有这样的时刻,但作家肯定不是为了这个去写作。想象一下,一个作家每天准时坐在书桌前,说,我的情绪要开始爆发了。是不是很怪?情绪是场域的产物,是计划不来的,作家能制造的只是场域,至于在其中是爆发还是纾解,或者干脆就是完全超出掌控的失控,那是在写作中产生的,而不是经得起预设的,这同样是写作的乐趣之一。
撰文/本报记者刘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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