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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抢“不打工男”

原标题:争抢“不打工男”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 36岁男子周某,因盗窃四次入狱,而这样一句话却让其变成了网红。在其出狱后,竟然有超过30家网红经纪公司希望与周某签约,200万、300万的签约价都有人提过。如此荒诞!在互联网语境中,周某的这句“名言”,瞬间便被解构,变出了多少表情包与段子。仿佛这是多少加班白领、奔波打工者、头秃程序员的心声,道破了“人生的困境”。

不过,这种集体无意识的狂欢式解读,显然没有“直面惨淡的人生”。周某的人生,如何能在嘻嘻哈哈中被完整地呈现?“不可能打工”的表情包,又如何会与周某嘴里说出的是一个内涵?只是,网红经济已经无暇分辨这些,迫不及待地要把他推上网红之位,收割一波流量,快速变现了。

复盘周某的人生,确实有些沉重:小学文化,无业,自称喜欢赌钱,有时输到钱都不剩,没有钱之后就偷窃电动车,然后拿着赃款出入KTV、玩游戏机,也因此入狱四次。他背负这样的人设,未来却有可能携着两三百万的签约合同,成为聚光灯投射的网红,刷新着各路热点热搜。这样人生走向,周某恐怕没想到,公众也没想到。

当然,不是说刑满释放人员不能获得新的人生转机,而是周某眼下这个被网红公司奉上的转机,透着机会主义式的虚无。这不像是人生的自新、精神的振作,相反更像是消费自己的历史,赋予违法犯罪的事实以娱乐化的意义,更会把本是常识的人生导向变得晦暗不明:人生,究竟该脚踏实地,还是该无所顾忌,乃至凭借不甚光彩的机遇平步青云、百万签约呢?

其实,这种抢热点式的造网红,出现过不知凡几,但往往泡沫散去得也快。比如前段时间的“沈大师”,更久之前的“犀利哥”,一时之间风光无两,后来都近乎销声匿迹。这倒不是贬低这些“网红”的职业发展,而这实在是猎奇式营销的共性:以违背常识的面貌,制造汹涌而短暂的流量变现。当然常识与理智的力量终究是长久且有韧性的,新鲜感一过,就只能快速收场,留下浅薄化与娱乐化的一地鸡毛。同时,制造话题的操盘手,也开始寻找下一个热点了。

快节奏的网红营销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当它加诸一位刑满释放人员,还是该谨慎些。就从周某的个人经历看,是可以有一些严肃的追问,做一些厚重话题的探讨,现在看都有被营销套路碾平的倾向,变成一个单薄的娱乐符号。我们希望周某人生获得新的转机,也希望这个机遇,能与反省、耕耘、理智的常识相匹配,而非衍生出更多的光怪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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